想著過年回傢蓋房子娶老婆,又沒有那麼多錢,兩名90後小夥決定搶劫100萬。帶著"手槍"、"炸藥"、登山繩,渡河潛入孤島別墅群。兩名"90後"小夥子實施瞭這一計劃,最終變成瞭一場奇葩的鬧劇。
昨天下午,溫州市區新世紀世錦園劫案正式開庭。其中一名劫匪是笑著走進法庭的。庭審中,辯護律師無奈地為劫匪求情:小夥子沉迷網絡,玩槍戰遊戲玩多瞭,才做出這麼幼稚、可笑的事。
法院當庭判決,因搶劫罪,判處23歲的張某有期徒刑7年,並處罰金7000元;22歲的王某獲刑5年,並處罰金5000元。
搶100萬過年回傢娶老婆
張某和王某來自安徽宿州,同村的兩個人從小玩到大。現在他們都在外打工,其中張某是溫州市區一傢大酒店的廚師。
去年底的一天,兩個人一起談人生談理想,都想著過年回傢蓋房子娶老婆。
張某問王某,現在娶老婆蓋房子要多少錢?
"大概20萬吧。"王某說。
"不夠吧!"張某覺得物價漲得厲害,20萬肯定辦不瞭。
兩人聊著聊著,最後一致認為有100萬就能達成願望瞭。
"不如我們去搶個100萬?"張某提議,自己坐公交車每天都要經過溫州新城一帶的別墅區,裡面的住戶一定都很有錢。
▲劫匪攜帶的玩具手槍、匕首
冬夜渡河
他們準備瞭一系列的工具。
2把塑料槍、2把匕首、14根煙花是用來嚇唬人的;為隱藏身份,準備瞭口罩和手套。
張某把這些和登山繩、雙面膠等作案工具放進一個旅行包裡。
今年1月1日晚上9點左右,張某和王某帶上旅行包和一個泡沫箱,乘公交車到瞭溫州新城公交總站下車。
兩個人的目標是新世紀錦繡園別墅區。該別墅區四面環水,僅南北兩個出入口,有眾多保安把守。
2日凌晨3點,氣溫3.6℃,河寬30多米。兩個人把旅行袋放在白色泡沫箱裡,跳下河,推著泡沫箱忍凍渡河。
爬上對岸,他們脫下濕衣服,換上瞭事先準備的迷彩服。
14根煙花當炸藥
庭審中,張某說他們隨機選擇瞭河邊的一棟別墅。
王某用肩膀馱著張某爬上瞭別墅的陽臺,隨後把旅行包綁在繩子上,讓張某拉上陽臺。但第一個意外出現瞭,王某自己爬不上去,隻好在樓下望風。
張某拿瞭把塑料槍帶身上,然後扔下一把給王某。王某沒接住,槍摔到地上破瞭。
也許之前有人奇怪,用14根煙花怎麼嚇唬人?張某說,這些一根一根的煙花是用整箱的煙花拆開的,然後兩三根一捆,看起來像炸藥。
張某把這些假炸藥依次擺放在兒童房、書房、主臥的墻根以及陽臺等處。
爭議一:
是不是預謀搶劫?
辯護律師:二人一開始隻想秘密進入企圖盜竊,之後才轉化為搶劫。他們準備作案工具也隻是為瞭在被發現時嚇唬人,便於逃跑。
公訴人:如果隻想盜竊,他們為什麼要擺放那麼多假炸藥,況且張某在陽臺上還用槍威脅戶主。
爭議二:
在陽臺上算"入戶"嗎?
辯護律師:戶"指的是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。而張某隻進入相對開放的,能隨意攀爬的陽臺,而不是室內,他和戶主隔著墻和門,無法使用暴力。因此,張某的行為算不上"入戶"。
公訴人:如果能爬進去的就不算'戶',那蜘蛛俠的世界裡就沒有'戶'瞭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涉案別墅為獨棟建築,陽臺系該建築的組成部分,作為戶主傢庭生活的一部分,與外界隔離,是刑法意義上的"戶"。
Orignal From: 90後成別墅大盜,律師:槍戰網遊玩多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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